海南明珠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生产辅助车辆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 2026-07-31      浏览次数: 80      打印

海南明珠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征集生产辅助车辆供应商的公告

为保障公司项目巡检、现场勘查、物资转运、团餐配送等日常运营工作正常开展,我司计划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纯电动生产辅助皮卡车一台,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纯电动皮卡车1台

2.预算标准:车辆总价控制在18万元以内(不含车辆购置税、保险、上牌等相关费用)

3.车辆用途:用于项目巡检、对外对接、现场勘察、物资运输、团餐配送等综合生产保障工作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用综合评分法择优确定合作供应商;若有效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但全部符合公告资质要求,本次谈判正常开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新能源汽车销售相关业务;

2.具备对应纯电动皮卡车型正规供货渠道,可提供完整车辆合格证、质保凭证,承诺提供原厂标准售后质保服务;

3.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质量、合同违约纠纷;

4.能够按谈判约定时限完成车辆交付,可配合完成车辆上牌相关对接工作;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

1.《生产辅助车辆供应商报名表》(详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报名的,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品牌车辆经销授权证明、车辆质保服务相关说明材料;

5.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无失信承诺函;

6.本次项目报价单(密封单独提交)。

四、报名及资料受理安排

1. 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7月31日

2. 报名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7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30,节假日不予受理)

3.提交地点:海南明珠广场九楼明珠物业公司综合部办公室

4.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15508915601

5. 提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材料一份,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材料不予退还。

五、竞争性谈判相关安排

1. 我司采购小组对报名单位资质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单位将统一通知参加竞争性谈判会议;

2. 谈判内容包含车辆配置、报价、付款方式、整车质保、交车周期、售后维保服务等;

3. 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按得分由高至低排序,谈判结果经谈判小组签字确认后,对前三名候选单位进行公示;

4. 公示无异议后,与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若第一名放弃合作资格,则依次顺延选取第二名、第三名。

六、作废标处理情形

供应商出现下列任一情况,直接作废标处理:

1. 车辆报价超出本次采购18万元预算上限;

2. 报名、谈判环节资质不符合硬性规定或提供虚假资质、报价等材料。

七、其他事项

1. 本次采购全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司设立监督小组对采购全流程进行监督,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依规追责;

2. 所有参与供应商自行承担本次报名、谈判产生的全部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我司不给予任何补偿;

3. 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由海南明珠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

附件:

1. 生产辅助车辆供应商报名表

2. 海南明珠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生产辅助车辆报价单

3. 综合评分表

海南明珠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31日

附件:附件2:海南明珠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生产辅助车辆报价单.docx

附件:附件3:综合评分表.docx

附件:附件1:关于征集生产辅助车辆供应商的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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