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定安县春阳酒店客房及餐饮楼招租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 2024-11-22      浏览次数: 1039      打印

海南定安县春阳酒店客房及餐饮楼招租比选公告

附件2:承诺书.docx

附件1:承租意向书.docx

附件3:客房楼及餐饮楼招租比选评分表.docx

春阳酒店坐落于海南省定安县,距省会海口市中心34公里、美兰机场40公里、海口火车站42公里,交通便利。酒店严格按照星级标准装修,共有143间套豪华客房,所有客房都有俯瞰全城的极致视野。酒店同时配有中餐宴会厅、全日制餐厅、中餐包厢、大型会议室、健身房等配套,是目前定安县城内规模最大、配套最齐全的大型商务度假酒店。

一、定安春阳酒店概况

春阳酒店项目位于定安县城主干道见龙大道上,紧邻定安县政府,总用地面积1.36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92万平方米,共分为酒店客房、酒店餐饮楼、综合楼三个部分。本次招租标的为酒店客房、酒店餐饮楼,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


二、出租方

海南华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三、出租场地基本情况及租赁条件

(一)场地情况

1.酒店客房楼:共16层,包含客房、早餐厅、健身房等配套,建筑面积约为10631平方米,目前为正常经营状态。

2.酒店餐饮楼:共3层,包含中餐厅、宴会厅,建筑面积约为6142平方米,目前为正常经营状态。上述场地整体对外进行招租。

(二)租金

不低于15.08元/㎡。

位置

面积

(㎡)

月租金单价

(元/㎡)

月租金金额

(元/月)

年租金金额

(元/年)

客房及餐饮楼

16772.94

不低于

15.08

不低于

252892

不低于

3034706


(三)其他租赁条件

租金递增方式

保证金

合作年限

装修免租期

不低于每5年5%

3个月租金

高于10年

(含10年)

3个月


1.装修免租期可根据具体装修筹备时间设置起算时间点,具体起算时间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约定。

2.经营范围:酒店、餐饮、酒店配套等相关业态。

3.租金支付方式:先交租金后使用,租金三个月一付,每次需提前15天进行支付。

4.交付方式:现状交付。

说明:如招租面积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鉴于春阳大酒店尚在持续经营,出租范围内涉及的春阳大酒店设备设施的数量仍在变化中,未来将按照交割日的实际数量进行交付,且评估基准日与场地交割日因数量变化产生的损益,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四、报名方式及材料要求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3日至11月29日18:00(工作时间为08:30-12:00,14:30-18:00)。

(二)租赁要求

1.意向租赁年限超过五年的,承租方须对客房或餐饮楼进行改造升级,改造费用应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并于前五年完成改造。

2.承租方对客房或餐饮楼进行装修改造时,装修改造方案需征得出租方同意。

3.承租方需做好承租范围内树木的养护及保管,确保树木财产安全,如因养护不到位导致树木枯死或因经营需要更换树木品种的,需根据第三方资产评估价格,向出租方进行赔付。

(三)对竞租方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提供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竞租方无失信记录。

提供材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竞租方须在公告指定的时间内,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将《承租意向书》(详见附件1)、《承诺书》(详见附件2)、企业资质、运营方案等招租比选评分表所需证明材料等相关文件送达我司,送达材料需进行密封,密封文件封面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定安春阳酒店客房及餐饮楼”及竞租方名称。

(四)商家竞租比选材料

1.《承租意向书》:需填写《承租意向书》,需法人或委托人签字加盖公章。

2.《承诺书》:需填写《承诺书》,需法人或委托人签字加盖公章。

3.企业资质: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竞租方需提供酒店运营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运营思路、项目定位、酒店规划、品牌服务体系、管理团队、资产安全管理、安全生产、营销推广等。

5.竞租方需提供评分表所需证明文件作为评审小组评分的依据,竞租方承诺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

6.如竞租方法定代表人无法亲自到现场参加竞租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五)比选办法

评审小组按照满足要求的运营方案、类似项目业绩、《承租意向书》等材料进行评审,比选评分最高者为第一承租候选人,次低者依次为第二、第三承租候选人。

如满足条件的承租候选人为1家时,则直接与该承租候选人进行租赁洽谈。

比选评分表详见附件3。

(六)其他要求

1.酒店竞租方须引入国际或国内知名酒店管理集团旗下中档及以上酒店品牌,竞租方需在《承租意向书》中明确引入酒店品牌,并在承诺书中承诺在承租后240天内完成酒店更名换牌。逾期未履约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无偿解除合同,承租方已缴纳的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2.竞租方须与出租方或出租方关联公司共同打造酒店品牌,酒店对外以“海旅XX(品牌名)酒店”命名,具体以出租方要求为准。

3.竞租方需对酒店现有工作人员(出租方已做安置的人员除外)做好接收工作,确保酒店平稳交接,平稳运营。

五、特别说明

(一)报名材料邮寄及现场递交需统一文件名称:“定安春阳酒店客房及餐饮楼”(地址:海口市海秀路明珠广场9楼海南华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杨女士,18789278969);

(二)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竞租方报名前须自行前往项目现场查看标的情况,报名即认可标的情况,而后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对标的提出异议或者终止交易、提出权利要求等。

(四)竞租方需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性及合法性。如出现伪造证明材料等情形的,则取消比选资格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五)比选结果将在海南华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天;

(六)公示后于60个工作日内签署租赁协议。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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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承租意向书》

附件2:《承诺书》

附件3:《春阳酒店客房楼及餐饮楼招租比选评分表》





海南华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