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债权资产处置法律服务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5-31      浏览次数: 768      打印

海南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对不良债权资产处置法律服务组织比选采购工作,邀请符合本次比选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采购项目名称不良债权资产处置法律服务

2服务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3、服务内容:

3.1法律诉讼服务:向执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申请恢复执行,提交执行申请书;根据执行法院的要求,参与执行阶段的诉讼,如执行异议,以及执行阶段的谈话和法律文件制作;参与司法拍卖程序,对于拍卖所得价款,及时与执行法院沟通,办理款项交接;对于流拍的抵押物,根据法律规定以及法院安排,办理产权交割;协助法院查询其他财产线索。

3.2非法律诉讼服务:在处置过程中,乙方向甲方推荐独家意向交易方(未与甲方经其他渠道已接洽的意向方冲突)并签订意向书,通过资产转让、参与拍卖等方式实现债权且回款金额不低于2.4亿元。

具体详见合同内容。

4、采购控制价:本项目整体费用不超过195万元,其中法律诉讼服务费用最高不超过70万元,非法律诉讼服务费用最高不超过125万元。供应商须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报价。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服务至以下任意事件:债权实现;债权未完全实现,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出具终结本次执行的裁定。

6、项目概况: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须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不良债权资产处置的诉讼服务以及非法律诉讼服务(推荐意向交易方)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材料、双方签章的意向客户确认单(如有)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要求: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并具有5年(含)以上的执业经验(提供执业证书复印件材料加盖公章)。

4、其他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还需拟派2名具有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提供执业证书复印件材料加盖公章)。

5、供应商被所属司法部门2022年度或2023年度检查考核为合格(提供执所属司法部门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近三年内参加过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供应商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提供诚信承诺书、保密承诺书。

三、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且有意愿参与的单位,在海南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自行下载(无报名程序)比选文件。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6月7日 9:30时(北京时间),逾期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3递交文件地点可邮寄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21号富力中心26楼

4、供应商应密切留意海南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于本项目的相关信息(澄清答疑、延期等)。

、联系方式

1采购人: 海南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可邮寄: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21号富力中心26楼

3 话(邮寄):13307650316(邮寄)0898-65728600

4联系人(邮寄): 王先生

附件:附件 比选文件-不良债权资产处置法律服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