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神冲滨海旅游度假区项目(观景台、骑行道等配套设施)占用林地咨询服务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7-23      浏览次数: 4768      打印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海南神冲滨海旅游度假区项目(一期)已由项目业主儋州华厦旅游驿站开发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儋州华厦旅游驿站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占用林地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建设地点:儋州市木棠镇神冲村

2、项目概况:观景台占地面积约491平方米,占用公益林约449平方米,占用林地约449平方米;骑行道总长度约1.13公里,占地面积约4200平方米,占用公益林约3200平方米,占用林地约3200平方米;步道总长度约25米,占地面积约50平方米,占用公益林约12平方米,占用林地约12平方米。(占用面积以最终核套法定规划数据为准)。

3、服务内容:根据《建设项目占用公益林审批办理流程》、《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审批办理流程》要求,编制占用公益林生态影响评价报告、占用公益林地占补平衡方案、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使用林地占补平衡方案并通过政府审批(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任务书)。

4、服务周期:90个日历日,自甲方通知之日起算(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任务书)。

5、项目预算(最高限价):38.50万元。

6、质量标准:合格(需通过政府审批)。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林业类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自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29日(北京时间8:30-12:00,14:30-18时00分)止。

2、方式:线上获取,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保密承诺书(详见附件)扫描发至比选人邮箱(HSYW@hnti.group),同时报名材料原件邮寄比选人,比选文件将通过邮箱发送至比选申请人。

五、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时间:2024年7月31日9时30分

2、比选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秀东路16号明珠广场9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海南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nslytz.com)、海南华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众号等媒介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儋州华厦旅游驿站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秀东路16号明珠广场9楼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0898-65338091

附 件:海南神冲滨海旅游度假区项目(观景台、骑行道等配套设施)占用林地咨询服务报名材料.docx